讳辩
韩愈 〔唐朝〕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
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
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
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
”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
”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
”律曰:“不讳嫌名。
”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
”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
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
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
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
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
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
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
古诗译文
我韩愈写信给李贺,鼓励他参加进士科考试。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有了名望,与他争名的人就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考试才是对的,鼓励他考进士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辨明是非,随声附和,众口一词。
皇甫湜说:“如果不把这件事说清楚,您和李贺都将因此获罪。”韩愈说:“确实是这样。”
法律条文上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解释的人说:“这就好比说‘征’字时不避‘在’字,说‘在’字时不避‘征’字。”法律条文上又说:“不避讳读音相近的字。”解释的人说:“这就好比‘禹’与‘雨’、‘丘’与‘蓲’这类字一样。”
如今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去参加进士考试,是触犯了名字两个字需要避讳的律条呢?还是触犯了避讳读音相近字的律条呢?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么假如父亲名叫“仁”,儿子难道就不能做人了吗?避讳这件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人的,不就是周公和孔子吗?周公作诗时不避讳,孔子对双名不避讳单个字,《春秋》不讥讽不避讳读音相近的字,周康王(名钊)的孙子,实际上就是昭王(康王名钊,昭王是康王之子,避讳“钊”音相近的“昭”?此处韩愈用史实论证)。曾参的父亲名皙,曾子不避讳“昔”字。周朝时有叫骐期的,汉朝时有叫杜度的,他们的儿子应该怎样避讳?是要避讳与父亲名字读音相近的字而连带避讳姓氏吗?还是不避讳那些读音相近的字?汉代避讳汉武帝刘彻的名,改“彻”为“通”,但没有听说还要避讳车辙的“辙”字;避讳吕后的名“雉”,称“野鸡”,但没有听说还要避讳治理天下的“治”字。如今臣子上奏的章表和皇帝下的诏书,也没有听说要避讳“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出“谕”和“机”这些字,认为会触犯忌讳。士人君子说话办事,应该遵循什么法度呢?如今从经书上考证,在律条中比照,用国家的典章制度来核查,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凡是侍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参那样,就可以不被指责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就达到顶点了。如今的士人,不努力践行曾参、周公、孔子的德行,而在避讳父母名字这件事上,却力求超过曾参、周公、孔子,这也能看出他们的糊涂了。
古诗注解
- 讳辩:关于避讳的论辩。讳,避讳,古代对君王或尊长的名字不能直呼或直书,以示尊重。
- 李贺:唐代著名诗人,字长吉。他才华横溢,但因父亲名“晋肃”,被反对者认为“进”与“晋”同音,不应参加进士考试。
- 举进士:参加进士科的科举考试。
- 毁之:诋毁李贺。
- 和而唱之:别人附和并且宣扬这种说法。和,应和;唱,同“倡”,倡导。
- 皇甫湜: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和朋友。
- 二名不偏讳:出自《礼记·曲礼》,意思是双名(两个字的名字)不必两个字都避讳。偏,一半、单个之意。
- 嫌名:读音相近的字。
- 周公:姬旦,周武王的弟弟,西周初年杰出的政治家,制礼作乐。
- 孔子: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名丘。
- 曾参: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称,著有《大学》。其父名皙。
- 骐期、杜度:骐期是周朝人,杜度是汉朝人。其名分别有“期”和“度”,与“骐”、“杜”同音或近音,韩愈以此为例说明避讳的荒谬。
- 汉武帝名彻:汉武帝叫刘彻,汉代为避讳改“彻侯”为“通侯”。
- 吕后名雉: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当时文书避讳“雉”字,改称“野鸡”。
- 宦官宫妾:太监和宫女。他们因无知和谄媚,过度避讳(如避“谕”音同“狱”?唐代宗名豫,避讳“谕”字;“机”音近唐玄宗李隆基的“基”),韩愈借此批判过度避讳的行为。
古诗赏析
《讳辩》并非诗歌,而是一篇具有战斗性的论说文,是韩愈散文的代表作之一。文章逻辑严密,气势磅礴,锋芒毕露。
文章开篇叙述事件原委,引出“李贺应避讳不应举进士”的谬论。接着,韩愈并未直接驳斥,而是引用《礼记》律法:“二名不偏讳”(双名只避一字)和“不讳嫌名”(不避同音字)。他以此为依据,提出两个连环设问:“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这一问石破天惊,直指逻辑核心,将荒谬的论点推至极端,使其不攻自破。
随后,韩愈从经史典籍中大量援引例证: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孔子母名徵在,言“在”不言“徵”)、曾参不讳“昔”、周汉时期的骐期、杜度等,证明古代圣贤并不恪守过度避讳。接着他又以汉代避讳“彻”和“雉”为例,指出避讳有限度,不能无限类推。最后,他讽刺那些过度避讳的行为是“宦官宫妾”之流,并反问“士君子”应效法何人。结尾以一个“惑”字作结,批判当时士人不学圣贤之行,却在避讳上“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可谓一针见血。
全文以问句和反诘串联,气势如虹,既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又有排山倒海的情感抒发,充分展现了韩愈
创作背景
唐代著名诗人李贺(字长吉)才华横溢,七岁能辞章,受到韩愈、皇甫湜的赏识。然而,李贺的父亲名叫李晋肃。当李贺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考取功名的主要途径)时,一些嫉妒他才华的人提出攻击:因为“进士”的“进”与“晋肃”的“晋”读音相同(同音为嫌名),根据封建避讳礼法,儿子不能参加与父亲名讳相同或相近的考试,否则便是大不孝。这种论调在当时社会颇有市场,使李贺的仕途受到严重阻碍。韩愈作为李贺的师长和提携者,对这种以避讳为名、实为嫉妒毁谤的论调极为愤慨,于是写下这篇著名的《讳辩》,为李贺辩护,并猛烈抨击了当时社会上日益泛滥、不合理的避讳风气,体现了韩愈反对陈腐礼教、勇于仗义执言的思想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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