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 / 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
杜甫 〔唐朝〕
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
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
朝罢香烟携满袖,诗成珠玉在挥毫。
欲知世掌丝纶美,池上于今有凤毛。
古诗译文
五更时分,漏壶的滴水声催促着拂晓的来临,仿佛在催动着计时的箭尺。皇宫内院春色正浓,盛开的红桃如同喝醉了酒一样艳丽迷人。[citation:4]
和煦的日光下,绣有龙蛇图案的旌旗随风飘动,仿佛真的龙蛇在舞动;微风轻拂的宫殿檐角,燕雀轻盈地高高飞翔。[citation:1]
早朝结束后,贾舍人的衣袖中携满了御炉的香烟,他挥笔疾书,写成的诗篇如同珠玉般优美动人。[citation:7]
想要知道世代执掌皇帝诏书(丝纶)的荣耀与华美?请看那中书省(凤凰池)上,如今又有凤凰的羽毛(凤毛,指贾至继承父业,才华出众)。[citation:1][citation:4]
知识点
1. 唱和诗:中国古代诗人间的一种诗歌创作方式。一人先作诗(原唱),其他人依其题材、体裁作诗回应(和诗)。和诗可以步原韵,也可另用其韵,甚至只和其意而不和其韵。此诗便是杜甫对贾至原唱的“和诗”。[citation:1][citation:3]
2. 中书舍人与凤凰池:中书舍人是唐代中书省的重要官职,负责起草诏令、参预机要,接近皇帝,地位清贵。中书省设在禁苑,故称“凤凰池”,简称“凤池”。诗中“池上”即指此处。[citation:3][citation:4]
3.“丝纶”与“凤毛”典故:“丝纶”语出《礼记》,指帝王的一句极细微的话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后用来代指帝王的诏书。“凤毛”典故出自《南史·谢超宗传》,南朝宋时,谢凤之子谢超宗文采斐然,皇帝称赞他“殊有凤毛”,意为继承乃父之风。杜甫在此诗中巧妙地将两个典故结合,既赞美贾至的官职(
古诗注解
- 奉和:即和诗,指作诗与别人相唱和。此诗是杜甫应答贾至《早朝大明宫》之作。[citation:1][citation:4]
- 舍人:指中书舍人,当时贾至担任此职,负责起草诏令。[citation:4]
- 五夜:即五更。古代将一夜分为五个更次,此处指天将亮的时分。[citation:1][citation:4]
- 漏声:漏壶滴水的声音。漏是古代利用滴水多寡来计量时间的一种仪器。[citation:1]
- 晓箭:指漏壶中指示时刻的浮箭,天亮时浮箭正好指示着拂晓的到来。“催晓箭”意为漏声催促着天快亮了。[citation:1]
- 九重:原指天,传说天有九层。这里指帝王居住的深宫。[citation:4]
- 醉仙桃:皇宫中的桃花在春天里红艳似醉。一说以“仙桃”比喻皇宫,意为皇宫的春色使桃花都陶醉了。[citation:1][citation:4]
- 龙蛇动:旌旗上的龙蛇图案在日光下随风舞动,好像活了一样。[citation:1]
- 香烟:指朝会时殿中设炉燃香,官员退朝后身上沾染的香气。[citation:4]
- 珠玉:比喻优美的诗文或词藻,这里形容贾至的诗写得像珠玉一样美好。[citation:4]
- 世掌丝纶:指贾至及其父亲贾曾都担任过中书舍人,执掌皇帝的诏书(古称“丝纶”)。[citation:1][citation:4]
- 池上:指凤凰池,代指中书省。[citation:1]
- 凤毛:用南朝宋谢凤、谢超宗父子的典故。梁武帝称赞谢超宗说:“超宗殊有凤毛。”意思是儿子继承了父亲的才华。这里用来比喻贾至继承了父亲贾曾的文采与官职。[citation:1][citation:7]
古诗赏析
杜甫的这首和诗,在格律上严谨工整,在内容上既描绘了早朝的宏大场面,又巧妙得体地称颂了同僚贾至,体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citation:4][citation:7]
层次分明,紧扣主题。 诗的前半部分紧扣“早朝大明宫”的主题。首联“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从时间写起,用漏声和晓箭点出“早”字,又以“醉仙桃”渲染出皇宫内春意盎然的景象,为全诗定下华丽而充满生机的基调。[citation:4][citation:7] 颔联“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转而描绘朝见时的场景。选取“旌旗”与“燕雀”两个典型意象,一静一动,一高一低,在日暖风微的背景下,共同构成了一幅既庄严肃穆又灵动和谐的宫廷早朝图。苏轼曾盛赞此联为“七言之伟丽者”。[citation:1][citation:3]
称颂得体,用典精妙。 诗的后半部分由景及人,转向对原唱者贾至的称颂。颈联“朝罢香烟携满袖,诗成珠玉在挥毫”,形象地描绘了贾至退朝后的儒雅风度和非凡才情,携满袖的香烟暗示其深受皇恩,挥毫成珠玉则赞美其诗才横溢。[citation:1][citation:7] 尾联“欲知世掌丝纶美,池上于今有凤毛”是全诗的点睛之笔,连用两个典故。“世掌丝纶”点出贾至与其父贾曾两代执掌皇命文书的身世,是切合其家世的实写;[citation:1] 而“凤毛”的典故,则进一步赞美贾至能够继承父亲的才华与荣耀,既是对其个人的极高评价,又显得十分贴切自然,非贾至不能当。正如《杜诗详注》所评:“结语用事,天然凑泊,故当推为擅场。”[citation:1]
整首诗格调高华,气韵雄浑,既有宫廷诗特有的富丽堂皇,又不失杜甫个人沉郁顿挫的笔力,在和诗中既完成了对原唱的呼应,又写出了自己的特色。[citation:4][citation:7]
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春天。此时,历时数年的安史之乱刚刚被平定,唐肃宗李亨重返京城长安,朝局初定,百废待兴。[citation:3][citation:8]
当时,杜甫官任门下省左拾遗,与诗人贾至(中书舍人)、王维、岑参等人是同僚。有一次,贾至首先作了一首《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描写了叛乱平定后朝廷早朝的庄严气象。杜甫、王维、岑参三人便各作一首诗来唱和,杜甫的这首诗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一组著名的唐代宫廷唱和诗,展现了当时诗坛名家同题共咏的盛况。[citation:3][citation:4][citatio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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