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流县
魏观 〔明朝〕
东流古名邑,渺在江之干。
民居苦萧条,官舍亦苟完。
庑陋纷草茅,垣周翳榛菅。
枣植行疏疏,槐阴郁团团。
覯此余物清,盍展规抚宽。
丞无两松哦,令乏五柳欢。
簿则颀而长,或谓栖枳鸾。
咨询我初来,偶滞风雨寒。
坐彼容膝轩,徐徐散忧端。
龙钟数耆翁,再拜陈肺肝:“小县丧乱余,人烟重凋残。
百一虽幸存,门孤户仍单。
老者困以衰,弱者伤以孱。
况复差役频,斯须未遑安。
赖有父母慈,桑麻慰盘桓。
抚字皆得人,昭苏固无难。
”援笔题此诗,考绩时取看。
古诗译文
东流县是古代著名的县邑,遥远地矗立在江边的高地上。
百姓的房屋显得凄凉破败,官府衙门也只是勉强维持完整。
走廊简陋,杂草茅屋杂乱丛生,四周的墙垣被荆棘野草遮蔽。
路旁种植的枣树稀疏,槐树的枝叶却郁郁葱葱,投下团团的树荫。
看到这清冷的事物景象,我何不施展宽宏的规画与安抚措施呢?
这里没有像陶渊明那样喜欢吟诵松风的县丞,也缺乏像五柳先生那样欢愉的县令(指前任或理想中的官员)。
书吏虽然身材修长,有人说是栖息在枳树上的鸾鸟(比喻人才或清高的官吏)。
我刚来到这里时,偶然被风雨寒冷所滞留。
坐在那容身的小小轩窗下,慢慢消散心中的忧愁。
几位年迈的老人步履蹒跚,再次拜倒陈述肺腑之言:
“这个小县遭受战乱之后,人口再次大量凋零残破。
百家之中虽然还幸存些许,但门户孤立,家庭依然单薄。
老人困苦于衰老,弱者受伤于体弱。
再加上频繁的差役征发,片刻之间不得安宁。
幸好有父母官的仁慈,用桑麻农事来安慰安抚我们,让我们得以盘桓居住。
只要抚育百姓都得到合适的人选,让百姓苏醒复苏本来就不困难。”
我提起笔写下这首诗,希望在考核政绩时可以参考。
知识点
古诗注解
- 东流县:地名,即今安徽省东至县,明代属池州府。魏观曾任东流县知县。
- 名邑:著名的县邑。
- 江之干:江边。干,岸。
- 萧条:冷落,衰败。
- 苟完:勉强完备。形容官舍破旧,仅求形式上的完整。
- 庑(wǔ):堂下周围的廊屋。
- 垣(yuán):墙。
- 翳(yì):遮蔽。
- 榛(zhēn)菅(jiān):丛生的草木。
- 覯(gòu):遇见,看见。
- 盍(hé):何不。
- 规抚:规划安抚。指治理和抚恤百姓。
- 丞:县丞,知县的副职。
- 两松:典故,指东晋诗人陶渊明,因其宅边有五柳树,又常吟咏松树,此处借指具有高雅情趣或德政的官员。另一解可能指当地特定的松树景观或前代贤吏。
- 五柳:陶渊明号五柳先生,此处代指陶渊明式的隐逸高士或爱民的清官。
- 簿:主簿,掌管文书的官吏。
- 颀(qí)而长:身材修长的样子。
- 栖枳鸾:鸾鸟只栖息在枳树上。枳树多刺,非良木,鸾鸟栖之比喻人才处境不佳或高洁之士不与世俗同流,也暗示此地人才难得或屈才。
- 容膝轩:极狭小的房间,仅能容纳双膝,形容居室简陋。典出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
- 龙钟:年老体衰,行动不便的样子。
- 肺肝:比喻内心深处的话。
- 百一:百分之一,形容人口稀少,幸存者极少。
- 差役:旧时政府强迫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或服兵役等。
- 桑麻:泛指农业或农事。此处指依靠农业维持生计。
- 盘桓:徘徊,逗留,此处引申为安居、生存。
- 抚字:安抚养育百姓。
- 昭苏:死而复生,比喻恢复生机,使百姓休养生息。
- 考绩:考核官吏的政绩。
古诗赏析
这首《东流县》是一首深刻的现实主义诗篇,真实反映了明初战后地方的衰败景象及作者作为地方官的忧民情怀。
诗的开篇“东流古名邑,渺在江之干”,点出地点及其历史地位,随即笔锋一转,“民居苦萧条,官舍亦苟完”,直接描绘了战后城乡破败、官署荒凉的真实图景。接着通过“庑陋”、“垣周翳榛菅”等细节描写,进一步渲染环境的荒芜。然而,“枣植行疏疏,槐阴郁团团”又在萧条中透出一丝生机与自然的宁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诗人由景入情,提出“盍展规抚宽”的主张,表达了想要宽政抚民的意愿。随后通过“丞无两松哦,令乏五柳欢”等句,感叹当地缺乏像陶渊明那样清高爱民或富有雅趣的官吏,同时也自嘲或形容现有僚属虽有长才(“栖枳鸾”)但处境艰难或未被重用。这部分反映了当时基层官僚体系的某种困境。
诗歌的中段,“坐彼容膝轩,徐徐散忧端”,写出了诗人面对困境时的自我排遣和对职责的思考。紧接着,借“龙钟数耆翁”之口,发出了全诗最沉痛的呼声:“小县丧乱余,人烟重凋残……况复差役频,斯须未遑安。”这不仅是对民生疾苦的控诉,也是对苛政猛于虎的隐晦批评。老者最后提到“赖有父母慈……昭苏固无难”,既是对新任官员魏观的期望与鼓励,也是希望新官能施行仁政,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结尾“援笔题此诗,考绩时取看”,诗人将这首诗作为自己施政的承诺和考核的依据,体现了他务实、爱民的政治态度。整首诗语言质朴,情感真挚,从写景到叙事,再到抒情和议论,层层递进,深刻揭示了战后社会的现实矛盾,展现了儒家知识分子“民为邦本”的思想光辉。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明朝初年,作者魏观出任东流县知县期间。明初经过元末战乱,许多地区人口锐减,经济凋敝,社会秩序亟待恢复。东流县地处江边,虽为名邑,但历经丧乱,呈现出“民居苦萧条”、“人烟重凋残”的景象。魏观作为地方父母官,目睹百姓疾苦和官场设施的破败,深感责任重大。他在初到任时,因风雨滞留,观察当地民情与吏治,听到老者的倾诉,意识到恢复民生、整顿吏治的紧迫性。于是写下此诗,既记录了当地的萧条现状和百姓的期盼,也表达了自己治理好地方、造福百姓的决心,并以此作为日后考核政绩的依据和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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