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府拟撰释奠十四首·十七
佚名 〔隋朝〕
牺象在前,豆笾在列。
以乡以荐,既芬既洁。
礼成乐备,人和神悦。
祭则受福,率遵无越。
古诗译文
祭祀的礼器牺尊摆放在前,盛放祭品的笾豆排列成行。用以供奉,用以祭享,祭品的气味既芬芳又洁净。礼仪完成,乐舞齐备,人间秩序井然,神灵感到愉悦。祭祀就能得到上天的赐福,一切都遵循古制,不敢有丝毫逾越。
知识点
释奠礼:古代祭祀先圣先师的典礼,起源于西周,最初只是设置酒食进行简单的祭奠。后随着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正统,特别是唐代以后,释奠礼逐渐成为国家级大典,主要祭祀对象为孔子,并配享颜回、子路等先贤。仪式包括迎神、奠帛、初献、亚献、终献、撤馔、送神等复杂环节,整个过程配合相应的乐舞。
大晟府:北宋宫廷音乐机构,存在于1102年至1127年。宋徽宗崇宁年间,认为当时雅乐不协,特设立“大晟府”来整理古乐、创制新乐,由音乐家周邦彦等人提举。大晟府不仅制作了“大晟乐”,还为许多祭祀典礼创作了歌词,即“大晟词”。
牺尊与象尊:古代青铜酒器,盛行于商周时期。牺尊通常指造型为牛形的酒器,背部有盖;象尊则为象形酒器。它们是礼器中的重器,只有在最高级别的祭祀中才能使用,体现了对祭祀对象(先圣先师)的最高礼遇。
古诗注解
- 牺象:指牺尊和象尊,古代两种珍贵的酒器,常用于祭祀大典。
- 豆笾:古代两种礼器,木制的叫“豆”,竹制的叫“笾”,用于盛放干鲜果品、肉食等祭品。
- 以乡以荐:“乡”通“飨”,意为供奉,“荐”指进献祭品。
- 芬:指祭品(如酒、黍稷)散发的香气,古人认为神灵以嗅香气为享。
- 洁:指祭品洁净,也指参与祭祀的人内心虔诚。
- 率遵无越:全都遵循古礼,不敢违背逾越。
讲解
这首诗是宋代祭祀典礼上的一首乐歌,虽题为隋朝佚名,实则是宋代文人的拟古之作,收录于大晟府乐章之中。全诗以极其精炼的笔触,高度概括了释奠之礼的流程与精髓。
首二句“牺象在前,豆笾在列”,为静态描写,凸显祭祀典礼的“物”备。牺尊、象尊、笾、豆,这些礼器不仅是实用器物,更是身份与秩序的象征,它们的摆放遵循着严格的礼制,代表着对先师的敬畏。中二句“以乡以荐,既芬既洁”,是动态过程,描写献祭的“诚”意。将芬芳洁净的祭品奉上,强调的是心意的纯正,这是沟通神灵的桥梁。后四句则是由此达成的“和”的境界。通过完美的“礼”与“乐”,实现了人与神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最终获得“福”报,并强调后世必须“率遵无越”,将这种秩序与规范永恒地传承下去。
整首诗不仅仅是对一场仪式的记录,更是儒家“礼乐教化”思想的艺术呈现。它告诉我们,礼并非简单的繁文缛节,而是通过外在的仪式规范,来净化内心、和谐人际、沟通天人,从而达到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
古诗赏析
这首四言诗虽然简短,却完整地勾勒出一场古代释奠礼的核心场景。前两句“牺象在前,豆笾在列”,以白描手法铺陈祭器的摆放,是视觉上的庄严有序。三四句“以乡以荐,既芬既洁”,由视觉转向嗅觉,强调祭品的馨香与洁净,这既是物质上的要求,更象征着祭祀者内心的虔诚与道德的纯正。五六句“礼成乐备,人和神悦”,是典礼的高潮与效果的呈现,写人间礼乐的完备最终实现了天人之间的和谐感应。结尾“祭则受福,率遵无越”,则揭示了祭祀的最终目的与原则——通过严格的仪轨获得神灵的庇佑。全诗语言凝练,格调庄重,具有典型的庙堂文学风格,体现了古人对“礼”的敬畏与通过“礼”来沟通天地人神的哲学思想。
创作背景
此诗出自《大晟府拟撰释奠十四首》。大晟府是北宋徽宗崇宁年间设立的中央音乐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整理雅乐、制定乐律。释奠是古代在学校设置酒食以奠祭先圣先师(如孔子、颜回等)的一种隆重典礼,属于古代祭祀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首诗即为大晟府文臣为配合释奠典礼所创作的乐歌之一,用于在祭祀仪式上演奏或吟唱,以营造庄严肃穆的氛围,表达对先师的尊崇与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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