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胡彦明同年羇旅京师寄李子飞三章一章道·零
黄庭坚 〔宋朝〕
畏人重禄难堪忍,阅世浮云易变迁。
徐步当车饥当肉,锄头为枕草为毡。
原无马上封侯骨,安用人间使鬼钱。
不是朱门争底事,清溪白石可忘年。
古诗译文
畏惧权贵、贪图厚禄实在难以忍受,历经世事如同浮云一般容易变迁。 慢步行走当作乘车,饥饿之时就以粗食为肉;锄头当作枕头,野草当作床垫。 原本就没有在马上建功封侯的骨相,哪里需要人间使用金钱驱使鬼神的伎俩。 并非为了朱门豪门的争斗之事,清澈的溪水、洁白的石头便可以让我忘却岁月、悠然终老。
知识点
1. 次韵:又称步韵,即按照原诗的韵脚和用韵次序进行唱和的一种创作方式,是古代诗人间常用的酬答形式。 2. 同年:科举制度中同科考中的人互称同年,关系往往较为密切。此处胡彦明与黄庭坚为同榜进士。 3. 徐步当车:化用《战国策·齐策四》中颜斶“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之语,表现安贫乐道、不求富贵的志趣。 4. 马上封侯骨:用东汉班超典故。《后汉书·班超传》载,班超曾因家贫为官府抄书,后投笔从戎,随窦固出击北匈奴,又出使西域,被封为定远侯。相面者曾说他“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 5. 使鬼钱:源自《钱神论》中“有钱可使鬼”之说,后世用以形容金钱的巨大魔力。此处诗人反用其意,表明自己不屑于通过金钱钻营仕途。 6. 忘年:本指不拘年龄、辈分而交情深厚,此处引申为忘却时间流逝、超脱尘世羁绊的境界,体现了道家顺应自然、物我两忘的思想。
古诗注解
- 畏人重禄:畏惧在上位者,贪图丰厚的俸禄。指官场中仰人鼻息、追逐利禄的生活。
- 阅世浮云:经历世间事变,如同浮云般变幻无常。
- 徐步当车:慢步行走,权当是乘车。化用“缓步当车”,表现安贫乐道的生活态度。
- 饥当肉:饥饿时把粗茶淡饭当作肉食,形容在困顿中自得其乐。
- 锄头为枕,草为毡:以锄头作枕头,以野草作垫褥,极言生活之清贫简陋。
- 马上封侯骨:指有在战场上立功封侯的骨相。汉代班超曾因相面者言其“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而投笔从戎。
- 使鬼钱:指用金钱可以驱使鬼神,比喻钱能通神。语出《鲁褒·钱神论》:“有钱可使鬼。”这里指通过金钱谋求仕途。
- 朱门:古代王侯贵族府第大门漆成红色,用以代指权贵豪门。
- 清溪白石:象征清幽自然的隐居环境。
- 忘年:忘却岁月,指超脱世俗时间观念,与自然同在。
讲解
这首诗是黄庭坚写给同榜进士胡彦明的慰藉之作。当时胡彦明在京城漂泊困顿,黄庭坚通过此诗既表达了对友人的理解,也申明了自己的人生哲学。全诗可以分三层理解:第一层(首联)揭示现实困境——“畏人重禄”的屈辱与“世事浮云”的无常,这是诗人与友人共同面对的处境。第二层(颔联与颈联)展示人生态度——物质上虽贫寒到“锄头为枕草为毡”,精神上却能“徐步当车饥当肉”;命运上自认“无封侯骨”,更不屑用金钱打通门路,这种安贫知命、不慕荣利的态度是诗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第三层(尾联)指明归宿——不参与豪门纷争,选择“清溪白石”般的自然生活,从而达到“忘年”的超然境界。 学习此诗,重点在于理解黄庭坚如何通过对比和典故,将困顿处境升华为精神自由。诗中“徐步当车”“锄头为枕”看似写贫,实则是化用道家思想,以精神的逍遥消解物质的匮乏。“马上封侯骨”与“使鬼钱”的典故则分别从命运和人为两个角度否定了功名利禄的追求。整首诗语气坚定,骨力遒劲,展现了宋代士大夫在困境中依然保持人格独立与精神超越的典型风貌。同时,诗中“清溪白石”的意象也体现了黄庭坚诗歌中一贯追求的清新自然、脱俗超逸的美学风格。
古诗赏析
这首诗以质朴的语言、深刻的比喻,展现了诗人超脱世俗、安贫乐道的高洁情怀。首联“畏人重禄难堪忍,阅世浮云易变迁”直抒胸臆,将官场中仰人鼻息的屈辱感与世事无常的幻灭感并举,奠定了全诗愤世而自守的基调。颔联“徐步当车饥当肉,锄头为枕草为毡”运用四个意象叠加,通过极度夸张的贫寒境遇,反衬出诗人精神上的富足与旷达,将物质贫困转化为精神逍遥,颇具庄子“齐物”之味。颈联“原无马上封侯骨,安用人间使鬼钱”运用典故,以班超封侯之典反说自身本无富贵之命,又以“使鬼钱”讽刺世间金钱万能之谬,斩钉截铁地否定了功名利禄的价值。尾联“不是朱门争底事,清溪白石可忘年”在对比中收束全诗,“朱门”与“清溪白石”形成鲜明对照,诗人明确选择后者,在自然山水中消解时光,达到忘年忘世的境界。全诗层层递进,由破到立,将诗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骨气和追求精神自由的理想表达得淋漓尽致。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黄庭坚写给友人胡彦明(字子飞)的组诗《次韵胡彦明同年羇旅京师寄李子飞三章》中的一首。胡彦明与黄庭坚为同榜进士,故称“同年”。当时胡彦明羁旅京师(汴京),生活困顿,处境艰难。黄庭坚此诗为次韵之作,既是对友人境遇的理解与慰藉,也是自身人生志趣的抒发。黄庭坚一生仕途坎坷,屡遭贬谪,诗中“畏人重禄难堪忍”等句,既是对官场现实的深刻洞察,也流露出其安贫乐道、向往自然的人格追求。这首诗创作于黄庭坚中年时期,是其清贫自守、超然物外精神世界的真实写照。
作者信息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古诗数量:黄庭坚全部诗词(2472首)名句数量:黄庭坚经典名句(51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