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诵子文歌
佚名 〔先秦〕
子文之族。
犯国法程。
延理释之。
子文不听。
恤顾怨萌。
方正公平。
古诗译文
子文的族人,触犯了国家的法令。
司法官欲释放他们,子文却坚决不同意。
他体恤百姓的怨愤,
秉持方正公平的原则。
知识点
1. 子文典故:成语"毁家纾难"即源于子文捐家产救国的事迹
2. 先秦逸诗:未收入《诗经》的周代民间歌谣,多反映社会风貌
3. 延理:楚国司法官名,相当于后世廷尉
4. 三字句式:先秦民歌常见"XXX"的短促节奏,如《弹歌》"断竹续竹"
古诗注解
- 子文: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宰相)斗谷於菟,字子文,以公正严明著称。
- 犯国法程:违反国家法律条文。
- 延理释之:司法官员(延理)试图宽恕犯法的族人。
- 恤顾怨萌:体恤百姓的怨恨情绪(萌:萌发)。
- 方正公平:形容子文执法严明、不徇私情。
讲解
本诗核心在于展现法家"刑无等级"思想萌芽。子文作为宗族领袖却严惩族人,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具有历史进步性。艺术上采用"赋"的手法直陈其事,末句转为"比"的修辞(以"方正"喻品德)。需注意先秦"诵"是可唱的歌谣,朗读时应保持二字一顿的节奏感。
古诗赏析
全诗六句三组对比:
1. "犯法"与"不听"形成冲突,突显子文不徇私情;
2. "延理释之"与"子文不听"体现其超越一般执法者的原则性;
3. 末句"方正公平"为点睛之笔,四字概括其政治品格。
语言简练如刀,通过叙事递进塑造出刚正不阿的执政者形象。
创作背景
此诗出自先秦时期楚国百姓对令尹子文的颂歌。子文执政时,其族人犯法,他拒绝包庇,坚持依法惩处,展现了"大义灭亲"的品格。百姓感念其公正,以民歌形式传颂此事,后收录于《诗经》之外的先秦逸诗。
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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