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 宋朝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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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
刘学箕,生卒年均不详(约公元1192年前后,即宋光宗绍熙时期在世),字习之,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刘子恽之孙。生平未仕,但游历颇广,曾“游襄汉,经蜀都,寄湖浙,历览名山大川,取友于天下”(本集陈以庄跋)。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李从周,宋,字肩吾(书史会要作李肩吾,字子我,号滨州),彭山(今四川彭山)人。博见疆志书名之学世亦鲜及之。为魏文靖公门人。能书,取隶楷之合于六书者,作字通行于世。《书史会要》、《鹤山集》。
汤思退(1117年—1164年),南宋宰相,字进之,号湘水,浙江景宁汤氏第七世祖。据《汤氏宗谱》记载,汤氏二世祖永高于北宋初自青田徙居剑川石笏,即今龙泉市八都镇瀑云安田村。北宋末其曾祖父汤高由此徙龙泉县龙门乡汤侯门村,民国年间,该乡被划归云和县,现已变为库区,沉没仙宫湖中。所以汤氏称自己系处州龙泉人。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张嵲(一○九六--一一四八),字巨山,襄阳(今湖北襄樊)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上舍中第,调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参军,辟利州路安抚司干办公事。
王清惠,约活动于宋度宗咸淳至元世祖至元(1265—1294)前后。宋度宗昭仪。恭帝德佑二年(1276),临安(今浙江杭州)沦陷,随三宫一同被俘往元都,后自请为女道士,号冲华。现存诗四首,词一首,皆融个人遭遇与国破家亡、去国怀乡于一炉,为亡国遗民长歌当哭之作,格调低回悲壮。
郑刚中(1088年—未知),字亨仲,婺州金华人。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登绍兴进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抚副使,治蜀颇有方略,威震境内。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后桧怒其在蜀专擅,罢责桂阳军居住。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桧死,追谥忠愍。刚中著有北山集(一名腹笑编)三十卷,《四库总目》又有周易窥余、经史专音等,并传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