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魏大观文挽辞古诗注解

出自《丞相魏大观文挽辞》,作者史浩

鉴赏全文

  • 姚江得尉:指史浩与魏丞相早年的事。姚江,即余姚江,代指余姚。得尉,指担任县尉。这句是说魏丞相早年曾在余姚做县尉,是其仕途的起点。
  • 凤沼:指凤凰池,即中书省,代指朝廷中枢机构。史浩曾官至宰相,故有此说。
  • 三径柳:化用“三径”典故,指归隐者的家园。西汉蒋诩辞官后,于院中辟三径,唯与求仲、羊仲来往。后多以“三径”指隐士居所。此处柳,增添了隐居的景致。
  • 五湖船:用春秋时范蠡与西施泛舟五湖的典故,此处指作者与魏丞相曾一同游赏,共享退隐或闲居的欢乐。
  • 邻好:邻里之间的友好情谊。这里指作者与魏丞相晚年居所相近,交情深厚。
  • 九泉:指地下,即人死后埋葬的地方,代指死亡。
  • 苒苒:同“冉冉”,形容时光渐渐流逝。
  • 送违:送别,离别。这里特指送别逝者。

作者简介

史浩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号真隐。明州鄞县人,南宋政治家、词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4年)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参知政事。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宋光宗御极,进太师。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宋宁宗登基,赐谥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弥远贵,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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