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译文

出自《狼三则》,作者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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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临时住房,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用于杀狼还是可用的。

注释

暮:傍晚。为:被。遗:留下。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去:离开。盈:满,足。不盈:不满,不足。负:背。行室: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苫(shàn):用草编的席子。去:离开。豕(shǐ):猪。方:才。则:就。股:大腿。乌:哪里,怎么。顾: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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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译文狼三则赏析

作者简介

蒲松龄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古诗 11名句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