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出自《太平御览》,李昉 著 ○雁 《礼记》曰:孟春之月,鸿雁来;季秋之月,鸿雁来宾;季冬之月,雁北乡。 《仪礼·婚礼》曰:下达,纳彩用雁。 又《士相见》曰:大夫相见以雁,饰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雁,知时,飞翔有别也。饰之以布,谓裁缝之其身也。维,谓系联其足。) 又《聘礼》曰:私睹,出,如舒雁。(威仪自然,而有行列。舒雁,鹅。) 《左传·昭玄》曰: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 上一章卷三 目录 下一章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