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出自《太平御览》,李昉 著 ○帐 《释名》曰:帐,张也,张施於床氏也。小帐曰斗,形如覆斗也。 《尔雅》曰:帱谓之帐。 《史记》曰:丞相公孙弘燕见,上或时不冠。至如汲黯,不冠不见也。上尝坐武帐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见黯,避帐中,使人可其奏。其见敬礼如此。 《汉书》曰:东方朔曰:"陛下诚能用臣朔之计,推甲乙之帐,(甲乙,帐名。瓒曰:造甲乙之帐,缀以随珠。)燔之於四达之衢。" 上一章卷十五 目录 下一章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