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出自《太平御览》,李昉 著 ○斩 《释名》曰:斩,暂也。暂加兵即断也。 《周书》曰:武王使尚父以士卒驰,商师大崩,商辛乃内登于鹿台之上自燔,王崩于火。武王先入,乃射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也。)斩之黄钺,悬诸大白旗。乃適二女之所,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悬诸小白旗。 《左传·成上》曰:韩献子将斩人,郤献子驰将救之,至则既斩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谤也。 《家语 上一章卷十一 目录 下一章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