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出自《太平御览》,李昉 著 ○河北道下 蒲州 《十道志》曰:蒲州,河东郡,置在河东县。本汉蒲阪地,盖尧、舜所都。 《左传》曰:晋献公灭魏,以赐毕万。服虔注曰:在晋之蒲阪。 《史记》曰:季布为河东太守,文帝谓布曰:"河东,吾股肱郡也。" 《博物志》曰:河东有山泽近盐。沃土之人不才,汉兴,少有名人。 《魏志·杜畿传》曰:畿为河东太守,开置学 上一章卷八 目录 下一章卷十